学院军训学生教官管理办法
学院军训学生教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充 分发挥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优势和学生教官半军事化管理特 色,探索学生管理新思路、新体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军 事课教学大
学院军训学生教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分 发挥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优势和学生教官半军事化管理特色,探 索学生管理新思路、新体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 纲》和《国防教育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生教官管 理制度,选拔优秀高年级学生和退伍复学学生做新生军训学生 教官,并由学生教官组建大学生教导队。 第二条由高年级学生和退伍复学学生担任新生军训教官, 有利于充分利用我校半军事化管理优势,探索学生自我管理新 模式;有利于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学生骨干队伍,使学生骨干队伍 的组织协调、管理沟通、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能力得到大大加强; 有利于形成一支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教官组成的新生学生管 理队伍;有利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推 动我校优良校风、学风的建设。 第三条学生教官是老生带新生各项活动最直接的组织者和 实施者,是辅导员和班主任在新生班级管理上的助手,其主要任 务是帮助开展新生的军训工作。 第四条学生教官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学生自愿报名,经 人武部组织军事政治素质集训考核合格,在全校公示,由人武部 审批任命;学生教官原则上在一年级学生中选拔,开展不少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