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
《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 1998年01月02日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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