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系统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几点意见
统战系统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几点意见统一战线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好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专题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
统战系统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几点意见 统一战线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好务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专题研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 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 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 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事业中 不断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有着沟通感情、联络 友谊、加强团结、凝聚人心的独特优势,能增强党的吸引力和亲和力,在构建和谐 社会中应当而且可以作好为,服好务。 一、发挥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根本职能,巩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是坚持“长期共存、相互监督、荣辱与共、肝胆相照”的方针,加强同无党派人 士的合作共事。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尊重无党派人士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 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加强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能力的建设。二是 健全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的制度。坚持和完善“情况通报会”和“双月座谈 会”制度,扩大无党派人士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畅通上下沟通渠道,通过发扬 民主,扩大政治参政的范围,调动统战成员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参政议政、建言 献策的积极性,不断把统战成员的政治意愿纳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轨道中 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三是真诚接受无党派人士监督。在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的前提下,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无党派人士,对各项工作提出意 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四是支持人民 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进一步 完善政协的协商、会议、提案、监督、视察、调研等制度,使之既能够反映出多数 人的普遍愿望,又能够了解到少数人的合理主张。五是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 部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发挥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人民团体中 的作用,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职 务,并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为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努力创造条件。引 导他们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搞好合作共事,真正把不同党 派、群体、民族、所有制的力量凝聚在党的周围,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 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服务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统战工作的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 关键,也是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统一战线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服务,必须树 立科学的发展观,始终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切 实加强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一是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善于引 导他们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大问题,广泛开展调查 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实效性。要鼓励党 外知识分子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技术专长,在本职岗位上开拓创新,把智力优势、 科技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发展优势。二是发挥联系广泛、牵线搭桥的优势,大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