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学生会标准章程

南 昌 大 学 学 生 会 章 程(6月20日南昌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经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依据民主集中制标准,对南昌大学各级学生会组织进行职权

南昌大学学生会章程 620 (月日南昌大学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经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依据民 主集中制标准,对南昌大学各级学生会组织进行职权界定,意在 建立一个规范化、民主化、效率化机构。 第二条 南昌大学学生会是南昌大学全体大学生(本科生, 专科生,双学位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南昌大学学生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副主席单 位、江西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单位,是在南昌大学党委领导、南昌 大学团委指导下建立学生组织。 第四条 南昌大学学生会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成长,成才 和成功服务,把南昌大学建设全国性、国际化、高水平,中国一 流、国际著名研究型大学作为工作目标。 第五条 南昌大学学生会基础任务 (一)全方面落实党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 习科学文化知识,主动投身社会实践,促进同学德智体全方面发 展,造就“品学兼优、才能卓越、胸怀宽广”高素质大学生,并

腾讯文库南昌大学学生会标准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