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规定
县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甘肃省党的机关公文处理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县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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