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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