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案  原告(被上诉人)诉称:被告于XX年4月8日向原告购买了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21号迷你居小区综合楼第六层整层写字楼,总面积为584.21㎡,单价为3750元/㎡,共应付原告购房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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