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安全管理制度
地测安全管理制度第 1条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采区设计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 2年通知地测组,设计前 3个月 交付使用。2、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组提供设计图纸, 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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