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事广场代理合同巨和
喜事广场代理合同巨和第一条:代理权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作为其“喜事广场”项目的独家代理商,代理甲方“喜事广场”项目在授权区域内的招商、推广、运营等工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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