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
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操作,统一动物检疫记录格式,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动物、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动物屠宰检疫,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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