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四川统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标准小学生每年不低于600元

年四川统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标准小学生每年不低于600元 20XX年四川统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标准小学生每年不低于600元 2月29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从

年四川统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标准小学生每年不低于600 元 20XX年四川统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标准小学生每年不低于600元 2月29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机制的实施意见》,从4月1日起施行。根据《意见》,今年起, 我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统一的基准定额和分担政策执行。 目前,我省义务教育学生共789.3万人。自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 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我省将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全面实 现。但同全国一样,现行保障制度存在城乡政策不统一、城乡公用 经费标准“倒挂”(免除学杂费后,财政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公用 经费补助标准低于农村学校)现象。省教育厅财务管理处相关负责 人在解读《意见》出台背景时告诉记者,“不仅如此,随着新型城 镇化建立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农村学生大量向城镇转移,但公 用经费补助不能同标准转移,存在经费携带性不强等问题,亟须进 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为此,《意见》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 补、义务教育学生免作业本费等政策,根据国家规定,建立统一的' 中央、省、市(州)、县(市、区)各级人民政府分工程、按比例 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 补”政策全面统一。 从xx年起,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统一的基准定额和分担政策执 行,解决“倒挂”问题。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 普通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 的基准定额补助公用经费。所需经费按国务院规定,中央和省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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