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合同主体1.1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发包人: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具有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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