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业务推广宣传行为守则
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业务推广宣传行为守则(2003年3月15日广东省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2月9日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省律师及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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