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白话文:《明史熊鼎传》原文及译文
明史白话文|《明史・熊鼎传》原文及译文《明史•熊鼎传》原文及翻译原文:熊鼎,字伯颍,临川人。元末举于乡,长①龙溪书院。江西寇乱,鼎结乡兵自守。陈友谅屡胁之,不应。邓愈镇江西,数延见,奇其才,荐之。太祖
・ 明史白话文|《明史熊鼎传》原文及译文 《明史•熊鼎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熊鼎,字伯颍,临川人。元末举于乡,长①龙溪书院。江西寇乱,鼎结乡 兵自守。陈友谅屡胁之,不应。邓愈镇江西,数延见,奇其 才,荐之。太祖欲官之,以亲老辞,乃留愈幕府赞②军事。母丧除,召至京 师,授德清县丞。松江民钱鹤皋反,邻郡大惊,鼎镇之以静。 平阳知州梅镒坐赃,辨不已,民数百成诉知州无罪。鼎将听之, 吏白鼎:“释知州,如故出何”鼎叹曰:“法以诛罪,吾敢畏谴, ? 诛无罪人乎”释镒,以情闻,报如其奏。是秋,山东初定,设按察 ! 司,复以鼎为佥事。鼎至,奏罢不职有司③数十辈。鼎欲稽官吏利 弊,乃令郡县各置二历,日书所治讼狱钱粟事,一留郡县,一上宪 府,递更易,按历钩考之,莫敢隐者。 八年,西部朵儿只班率部落内附,改鼎岐宁卫经历。既至,知寇 伪降,密疏论之。帝遣使慰劳,赐裘帽,复遣中使赵成召鼎。鼎既 行,寇果叛,胁鼎北还。鼎责以大义,骂之,遂与成及知事杜寅俱 被杀。 【注释】①长:执掌。②赞:帮助,辅佐。③有司:泛指官吏。 译文: 平阳知州梅镒犯贪赃的罪行,不停地辩解,几百个平民都申诉知 州无罪。熊鼎正要听从,有一个小吏禀告道:“如果释放了知 州.问起我们来怎么办”熊鼎叹气说:“法律是用来诛杀罪人的, ? 我怎敢因为怕被责罚,而诛杀无辜之人呢”熊鼎释放了梅镒,将情 ! 况上奏皇帝,皇帝回复照此执行。这年秋天,山东刚刚平定,皇帝 设置了按察司,又任命熊鼎为佥事。熊鼎到任后,上奏罢免不称职 的官员数十人,(各部的贪官污吏得以肃清)。熊鼎要考查官吏的 好坏,于是命令郡县各备两份日历,每天记下所处理的诉讼钱粮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