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民政局“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省、市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今年9月12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以“携手慈善、共创和谐”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

民政局“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省、市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意 912930“ 见精神,今年月日至月日,在全市开展以携手慈善、共创 ”“” 和谐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原则 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发动对象 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威部队、学校及热心 慈善、乐于奉献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捐赠形式 1 .现金捐赠。直接以现金的方式参与慈善事业。倡导个人捐赠 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 2 .设立基金。通过设立企业认捐基金、企业(团体)冠名慈善 基金、个人(家庭)冠名慈善基金等方式参与慈善事业。 3 .定项捐赠。倡导企业和个人通过慈善总会确定的捐赠项目定 项捐赠。 四、税收减免政策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 12% 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企业慈善捐赠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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