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实施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实施办法根据《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暂行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05]173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浙大发研[2002]16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 审实施办法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暂行实施办法》(浙大发研 [2005]173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浙大发研 [2002]16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 实施办法。 一、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全面实行“双向隐名”方式评阅。所谓“双向隐名” 评阅就是指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隐去作者及其导师姓名和评阅专家姓名。 二、学院博士学位论文双向隐名送审评阅由学院教育科专人负责统一组织进 行。 三、学院将逐步建立起尽可能完备的分学科的评阅专家数据库,列入专家数 据库的专家应是全国各重点大学及重点科研机构著名专家学者。 四、学院分管院长及教育科负责人按博士学位论文所在学科专业和研究方 向,从数据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论文送审专家。 五、博士生应在预期答辩前至少45天,将经导师审定的博士学位论文和填 写好的《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意见书》一式6份交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其中一份交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按照隐名评阅的要求,隐去论文作者及其导 师姓名,并隐去所有可能反映出导师及作者信息的内容,研究生教育科在检查博 士学位论文是否符合隐名评阅的要求后,进行送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