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简要概述( 2页)
借款合同概述入借款合同概述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对借款合 同是否为诺成合同视合同主体不同作有不同规定。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 双方意思表示
借款合同概述 入借款合同概述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对借款合同是否 为诺成合同视合同主体不同作有不同规定。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 一致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 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贷款人还可以要求借款人依照《担保法》的规 定提供担保。 借款合同转移的是货币的所有权,而非货币的使用权。 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 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 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 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 款并计算利息。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 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年以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