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直接处罚项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直接处罚项一、“三违”行为(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1、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