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 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 效机制的意见》(发改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