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规范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防止特殊药品流弊事件发生,贯彻落实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

精品文章 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规范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 为,防止特殊药品流弊事件发生,贯彻落实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 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xx 条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市局《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和市禁毒委相关工作管理责任内容,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范围 辖区内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 品(一类、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类易制毒品的生 产、经营及使用单位。 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企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盐酸曲马多注射液)。 麻醉药品及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瓯越药业有限公司。 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批发企业:瓯越药业有限公司、兴吉吉盛药 业有限公司、市益民药业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江汉药业有限公司、咸 康药业有限公司。 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各级医疗机构,包括市域内一、二、三级医疗机 构,乡镇卫生院、所、室,血防、计生站(点)及个体医疗机构。 药品类易制毒品经营、使用单位: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二、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内容 1 (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企业每季度监督检查次;麻醉 1 药品及第一类、二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每季度检查次;蛋白同 1 化制剂、肽类激素类批发企业每半年检查次;特殊药品零售经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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