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关于制订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新区建管局,市区施工企业、驻苏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全面实施。根据
关于制订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