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
韶关市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韶府令第 60 号)《韶关市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已经 2009 年 6 月 23 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二届 36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长 郑振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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