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简要起草过程确立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收集国际和国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 1、 简要起草过程 ⑴ 确立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收集国际和国内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方法的新标准。 ⑵ 比较与研究我国原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相关内容,并结合方法的研究工作,制定出 标准的讨论稿。 ⑶ 将标准讨论稿提交专家组审查。 ⑷ 发出《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专家意见,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完善。 ⑸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提交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送审稿)、 《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汇总表》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 2、 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单位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起 草人廖兴广、张秀丽、何晓青、郭运昌,参加人员有孙吉昌、李薇薇、遇晓杰、裴晓燕、炊 慧霞、白莉、马国柱、崔莹。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1、标准的重要内容 本标准正文包括8部分,第1部分为范围,第2部分为术语和定义、缩略语,第3部分 为设备和材料,第4部分培养基和试剂,第5部分为检验程序,第6部分为操作步骤,第7 和8部分为附录A和附录B。附录A培养基和试剂为本标准的规范性附录,附录B五种致泻 大肠埃希氏菌PCR鉴定方法为本标准的资料性附录。 2、修订内容 本标准与GB/T 4789.6-2003相比,主要修订了如下内容: (1)修改了标准的中英文名称。依据国家标委会统一要求,由2003版的国家食品卫生 标准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准属性由推荐性标准改为强制性标准,英文相应修改。 (2)修改了标准的范围:鉴于食物中毒样品的特殊性,现场采样有可能样品量不够、 样品种类繁多,不是都能按照本标准执行,故删去适用范围中“食物中毒样品”。 (3)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缩略语。标准中引入致泻大肠埃希氏菌PCR鉴定方法,基于 5类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特征性毒力基因的检测,对标准中出现的术语和基因名词进行说明和 解释,有助于标准使用者理解。 (4)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统一格式,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5)修改了设备和材料。增加了全自动微生物生化鉴定系统、PCR仪、水平电泳仪和 凝胶成像仪;删除了与修改后文本中试验无关的仪器和实验动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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