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查验与库房管理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查验与库房管理制度一、不得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二、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购货凭证,并做好采购记录;三、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查验与库房管理制度 一、 不得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 的食品; 二、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购货凭证,并做好采购记录; 三、 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流通许可 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四、 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 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 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 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保持食品仓库房分开设置; 六、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 七、 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需低温存放的食品应置于冷藏设施存 放; 八、入库食品应分类逐项登记,定期检查核对; 九、 库房内的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房食品卫生,对无标 识、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予以销毁。 第1页共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