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标准版本(二篇)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标准版本一、凡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差错事故(含尚不能定性的可疑问题),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医务部、外管业务副院长报告。二、上述情况发生后,科主任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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