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自查报告通用

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自查报告根据县编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和有关文件精神,我镇组织实施了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我单位是自治县镇人民政府,核定行政编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编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和有关文件精神,我镇组织实施了机构和人员编制核 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我单位是自治县镇人民政府,核定行政编制25名;镇党委,设党委委员 7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兼人大主席),副书记2名(1名兼镇长),兼任副镇长的 党委委员1-2名,兼任其他职务的党委委员2-3名;镇政府:镇长1名,副镇长3名; 设内设机构3个,每个内设办公室设1名主任,具体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 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现有在编人员20人,空编5人,其中:单位领导11人(其 中副主任科员、副科级待遇2人),科员9人,现有编外人员5名(包括大学生村官、 选聘生)。 (二)镇社会事务中心隶属镇政府副科级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核定财政预算事 业编制8名,单位领导岗位2个,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管理岗位5名,工勤 技能岗位3人,内设各站设站长1名,由管理人员兼任,可交叉兼职。现有在编人员 7人,空编1人;其中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管理岗位3人,工勤技能岗位2人。 (三)镇农业服务中心隶属镇政府副科级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核定财政预算 事业编制8名,单位领导岗位2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专业技术岗位6个, 内设各站设站长1名,由管理人员兼任,可交叉兼职。现有在编人员5人,空编3人; 其中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专业技术岗位3人。 (四)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所长1 名;现有人员1名,空编2名。 (五)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核定财政预算事业编制3名, 其中所长1名;现有人员2名,空编1名。 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对核查工作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通过查阅档案,摸清机构人员情况底 数,按照要求实时录入机构实名制信息,将机构设置文件、人员信息材料进行收集, 归档并报送县编办。共收集机构编制批文5件,昌办发〔2021〕73号、昌编办 〔2021〕2号、昌编办〔2021〕13号、昌编字〔2021〕15号、昌编字〔2021〕16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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