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房屋租赁合同(2)
上海居住房屋租赁合同(2)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当的费用外,剩余局部无息归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通信、空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