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行为,提高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