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定第六章防灭火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规定第六章 防灭火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一条 公司、矿分别成立防灭火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为防火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技术责任,各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防灭火工作负责。各专业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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