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实施办法(1984年8月13日起施行,1998年5月30日失效)
福建省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实施办法 (1984年8月13日起施行,1998年5月30日失效)省人民政府同意《福建省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实施办法》,现予颁发,请贯彻执行。各地在贯彻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直
福建省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实施办法(1984年8月13日起施行,1998年5月30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