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效期滞销药品管理制度与流程
药品效期、滞销药品管理制度与流程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药库和药房由责任
药品效期、滞销药品管理制度与流程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 质量的期限。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药 品管理法》第四十九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药库和药房由责任药师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建立有 效期药品登记。药品入库和出库时,计算机要对药品效期逐 一记录。 二、对药品配送企业所配送药品效期的核查要求药品的 效期从配送之日起计应当在八个月以上;由药库配发到药房 的药品效期应当达到距配发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效期低于六 个月药品原则上不得配发到药房,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需要 报请科主任同意并对流向和使用情况密切监控;三个月以内 近效期药品禁止发向药房。 三、药库应严把验收关,凡是未明确标示有效期的药品 应拒绝收货。收货时药品的有效期少于八个月的应拒绝收货 (特殊情况除外),并将情况反馈给供货方。 四、药品出库时,库房应按药品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 原则,由近及远、顺序发放给药房。药房应以先进先出、近 期先出、易变先出为严则,进行调配。 五、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每月责任药师对所负责药品效 期进行盘查,并对六个月效期以内药品填写药品效期登记本 (表)。 六、六个月以内效期药品,应做预警处理,密切关注其 销量;三个月以内效期药品,药房必须退回库房。药库对退 回药品进行登记并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院用药情况后再 行决定留存或退货。 七、过期失效药品必须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不合格区 应有红色标识),报相关部门由药库人员做集中销毁处理。 八、责任药师对新进药品一个月不用的,即进行清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