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会议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集团主要的会议包括: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职能部门会议、项目经理
集团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集团主要的会议包括: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会议、总经理办公会、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职能部门会议、项目经理以上人员 大会和分公司、项目部会议等。 二、股东大会第三条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会。集团内各企 业法人股东年会于每年农历正月初六至初十期间在集团办公大楼召开。具体 召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四条临时股东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 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 第五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该企业法人的全体股东参加。董 事长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的,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或主持。 第六条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实行一股一权制,具体议事程序 见企业章程。 三、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第七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是集团的最高层管理 机构。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一年举行两次,分别在公历月日与月日 8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