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汽车买卖合同样本
上海市汽车买卖合同样本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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