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吴中学目标管理办法

山吴中学目标管理办法一、课时费与超课时费标准课时。高中语、数、外每周10节,政、史、地、理、化、生每周12节,音、体、美、信每周14节为满工作量;初中语、数、外每周12节,政、史、地、理、化、生每周1

山吴中学目标管理办法 一、课时费与超课时费 标准课时。高中语、数、外每周10节,政、史、地、理、化、生每周12节, 音、体、美、信每周14节为满工作量;初中语、数、外每周12节,政、史、 地、理、化、生每周14节,音、体、美、信每周16节为满工作量。 高三课时费按每节4元发放,初三课时费按每节3.5元发放,初一、初二、高一、 高二按每节3元发放。 超课时。高中每节按8元发放,初中每节按7元发放。 语、数、外课时费分别在上述基础上乘以1.1发放。 早、晚自习坐班每节3元;周六、日补课费初三、高一、高二9元/节,高三10 元/节;在此基础上,语、数、外分别乘以1.1,即9.9元、11元。 二、教育教学目标管理 项目一:考勤考绩奖 1、考勤 考勤费每月90元(按4周计算),每天签到2次,每次1元,无故不签到一次扣 2元,每月6次无故不签到或事假和未签到累计达10次,既扣除签到费,又扣除 满勤奖,当月考勤费出现负值从学期考勤费中扣除。旷课1节8元,第二节12 元,第三节16元,依此类推。政治学习缺席每次扣10元,病假3元,事假5 元。 2、考绩 (1)高考 (2)高中会考 (3)中考 项目二:教学类 1、班主任目标管理 依据政教处(40%)、教务处(30%)、总务处(30%)三处量化分数,设a、 b、c三个等次。a等前八名,每月150元;c等后八名,每月100元;其余为b 等,每月120元。 2、教学活动 (1)各年级举办月考,每场次监考按10元发放,阅卷按各科工作量大小区别对 待,具体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班20元,其它科目每班15元。 (2)高考送考每人每天补助30元,住宿费报销每晚不超过30元;高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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