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按揭贷款合同
房地产抵押(按揭)贷款合同篇一:抵押人(甲方):抵押权人(乙方):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 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 清贷款的担保。甲方
房地产抵押(按揭)贷款合同 篇一: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年字第号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 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 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建设 面积系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 m2, , 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 拨)。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 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 民币(大写)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四条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 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 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