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实行细则(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加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广使用一般话和规范中文,使一般话和规范中文在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