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计 [2007]33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07]33号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造计 [2007]33号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各市造价(定额)站:根据省建设厅建定函〔2007〕897号文件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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