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委员会章程
鞍山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委员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产学结合,加强专业建设、实践教学和实习基地建设,提高学生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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