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现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两大缺陷及对策

现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两大缺陷及对策 杨帆 一、《劳动法》时效制度存在缺陷,现行60天仲裁时效过短,严重影响劳动者维权。 《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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