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村(居)、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书[修改版]
第一篇:行政村(居)、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租户(以下简称乙方)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
() 第一篇:行政村居、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租户(以下简称乙方) “ 为落实安全第 ”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消 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租赁期间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1 、甲方及时传达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 2 、甲方对租户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活动实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视情况当场予 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或建议上级职能部门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督促其按期完成隐患的整改。 二、乙方职责 1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省市消防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火灾发生,乙方对所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2 、经常对租房内人员进行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租房内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 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3“” 、平时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杜绝在租赁房屋内设置集体宿舍及三合一 企业的现象;除厨房外,租房内不得使用明火;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内部隔墙应采用不 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定期对所租房屋内的电器、燃气具、电器线路进行检查(检修),加强安全 性能维护,电表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配合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 4 、根据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 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维修,并在有效 期结束前或使用后及时更换或填充材料。 5 、禁止生产、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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