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集体劳动合同期限
专项集体劳动合同期限一、专项集体劳动合同期限(一)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 2号令《集体合同规定》 第三十八条“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 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