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人员请假制度
事业人员请假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工作时间与集体活动,不能到岗出勤或离岗缺勤,均须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并且本人应亲自履行请假、销假、登记手续。 2、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坚决杜绝“霸王假”。确因
事业人员请假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工作时间与集体活动,不能到岗出勤或离岗缺勤,均须事前请 假、事后销假,并且本人应亲自履行请假、销假、登记手续。 2、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坚决杜绝“霸王假”。确因突发事 件,未能事先办理手续的,方可 请假,但随后须尽快补办;确因 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方可托人代办。 3、请假期满后按时上班或提前返校当日,须立即办理销假手续;实 际假期以销假时间为准。 4、零星假(迟到、中离、早退),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签到签离 制”;整日假,实行书面请销假,执行“登记审批制”。其中,分散 下校、连日公出,实行报告单把关,执行“行程反馈制”;统一下 校、集体活动(如会议、劳动、迎检、公益等),实行口头请销假, 执行“点名公开制”。 5、事假、补休假、福利假、奖励假,以不 影响工作正常运行为先(前提),以不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本(兼顾); 二者发生冲突时,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即不予准假、或暂 缓准假、或缩短假程。其中,统一下校、集体活动,不得准假。 6、离岗外出期间,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学校急召回校,不得延误。 重要说明:在学校中,⑴有关规定要求与处理方法等,均含“特殊 情况除外”之意,而“特殊情况”均指本人或其直属遭遇不可抗力 (无法预见、无法防止,并无法克服)因素,如天灾人祸、突发疾 病、意外伤亡等,要有实据为证。⑵借入人员,有关处分措施在其 身上不能执行到位的,报请教育局,退回原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