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可否介入公司股利的分配

司法可否介入公司股利的分配 【案情】 上诉人(原审原告):甘肃冶金兰澳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兰澳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沁阳沁澳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阳沁澳公

司法可否介入公司股利的分配 【案情】 上诉人(原审原告):甘肃冶金兰澳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甘肃兰澳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沁阳沁澳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阳沁 澳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河南神火公司”); 案由:撤销公司决议、变更工商登记和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2009年10月18日,甘肃兰澳公司向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 院诉称:沁阳沁澳公司原为其控股企业,注册资本12250万元。2006 年在河南省沁阳市政府介绍下,甘肃兰澳公司与河南神火公司签订合 作协议,约定将沁阳沁澳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2.33亿元,双方入股: 河南神火公司以现金出资1.63亿元,持股70%;甘肃兰澳公司以原沁 阳沁澳公司净资产作价出资7000万元,持股30%。在双方合作过程中, 1 16 第页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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