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规范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6]4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投资促进局制订的?关于梳理和标准本市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办理流程的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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