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S及OOT物料(超标及超常)调查管理规程
4.2 OOS/OOT检验结果处理程序4.2.1 报告及调查:当化验员发现任何超标或超常检验结果时,应如实记录,并立即向化验室主管报告,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行复检。由质控部主任安排按所附调查表进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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