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学专业复习相关资料《物权法》第六章 物权的法律适用

第七章 物权的法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产生与发展(一)产生:14世纪“法则区别说”,将法则分为“物法”和“人法”。 “物法”仅具有域内效力,它用来调整不动产物权关系,即不动产物 权适用不动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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