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图书馆图书流通借阅办法
中学图书馆图书流通借阅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图书馆的管理,加快图书的流通速度,增强使用效益,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图书馆所藏图书、杂志、报纸等资料仅供本校教职员工及学生阅览和参考研究之用。师生持
中学图书馆图书流通借阅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图书馆的管理,加快图书的流通速度,增强使用效益,现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图书馆所藏图书、杂志、报纸等资料仅供本校教职员工及学生阅览和参 考研究之用。师生持借阅证办理图书出借手续。 二、本校教师及学生外借图书册数、借期及相关事宜规定如下: 1. 教师:一次外借图书总数不超过5册,借期____周以内。 2. 学生:一次外借图书总数不超过2册,借期____周以内,逾期不还者视情况 同文明班级考核挂钩。 3. 借书人预借之书,如已被他人所借,可向图书馆登记预约。 4. 办理借阅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 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借阅时要爱护书籍,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 划、撕、挖。 5. 参考工具书,珍贵书籍恕不外借,仅在图书书内查阅;教师教材、教参、练 习册及其他教学用书不进入电子书目,可每学年末一次性还清。 6. 如学校有特别需要时,所有外借图书均需即时缴回,或学期即将结束,不论 借书期限是否届满,所有借出图书,一律收回,以便整理。 三、 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 从管理。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纸屑。 四、 师生在图书馆内借阅时,不得乱挪书籍位置,找到所需书籍时应及时将 书牌放置该书位置作为记号,以便放回。 五、 借阅证如有遗失,应向图书馆申请办理补发,方可办理借阅。如因借阅 证遗失造成图书馆蒙受损失时,应由原持证人负责赔偿。 第1页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