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流程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持转入学校接收证明 不符合 审核同意办理 在转学证加盖公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持转入学校接收证明 不符合 审核同意办理 在转学证加盖公章 不不符合条件 — 审核同意转入《回执》上签章 同(注:此过程转入学校集中办理) 意不符合条件 — 审核同意接收《回执》上签章 不符合条件 审核同意签章,进行学籍转出操作 1 并留存转学证回执份 送回转学证回执 2 持转学证(份) 1 留存转学证份 完善学生信息 (注:此过程转入学校集中办理) 1 持转学证(份) 进行学籍转入操作,编写新学籍号, 1 留存转学证份 注:非常住居民子女转学需提供《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明》、流入地学校招生服务 区内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暂住证原 件及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出地人口计 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来投资者还需提供招商局投 资项目证明,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和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件。 此转学过程须在转出学校审核后两周内完成。 市直学校学生转入转出市教育局审核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