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签订合同
普通合伙企业签订合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普通合伙企业合同的签订行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普通合伙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合同。第二条
普通合伙企业签订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普通合伙企业合同的签订行为,保护合伙人 的合法权益,促进普通合伙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合伙人之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同享有收益、共担风险的经济组织形式。 第三条本合同适用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同签订行为及其相关 的权利义务,是普通合伙企业合同签订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普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 其他组织共同组成,按照各自约定的出资额度,共同出资、共同 经营、共同分享收益、共同承担风险。 第五条普通合伙企业合同签订应遵循自愿、公平、平等、互 利的原则,合同内容应明确、完整、合法。 第六条普通合伙企业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标的、合同价 格、合同义务和权利、合同期限等。各合伙人应根据自身需要, 详细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普通合伙企业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合伙 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程序 第八条普通合伙企业合同的签订,应先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 第1页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