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故意伤害案—刑事和解之司法践行(三)

杜某故意伤害案—刑事和解之司法践行 【案号】 (2021)北刑初字第37号 公诉机关。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杜某。 2021年11月14日18时左右,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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